申报丨关于印发《2017 年度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》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

2020-04-29 11:31

             

各辖市(区)科技局、财政局,镇江新区科信局、财政局,镇江高新区有关部门,市各有关单位:

 

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省科技创新“40 条”、市“聚力创新”六条政策,深入推进“两聚一高”,坚持产业强市,高树苏南标杆,2017 年度市重大科技专项聚焦镇江市支柱产业发展重大需求,强化与驻镇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,建立面向2020 年项目生成机制,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,着力解决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研发,引领镇江市支柱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。

 

请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文件工作,对申报单位的条件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,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要符合计划指南要求,并且未获得过市财政资金支持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请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,将项目申报材料(纸质份数见附件要求)和汇总表(纸质一式两份)统一报送至镇江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(润州区南徐大道60 号商务A 区D 座303 室)。申报材料需同时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,网址:http://222.186.84.227。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。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网站(http://kjj.zhenjiang.gov.cn)进行公示,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。项目组织申报的具体事项详见附件。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于2017 年6 月7 日上午8 点开网,2017 年7 月7 日下午6 点关网,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 年7 月10日—13 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:1.2017 年度镇江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要求

 

2.2017 年度镇江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

 

3.2017 年度镇江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

 

 

 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  镇江市财政局

 

2017 年6 月5 日

 

 

附件1:

 

 

 

2017 年度镇江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要求

 

 

 

2017 年度市重大科技专项主要面向镇江未来发展,聚焦我市高端装备制造、新材料两大支柱产业“强链、补链、延链”,瞄准可能引领未来的战略前沿,部署一批面向2020 年的重大科技项目。通过项目引导和实施,着力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,形成一批影响力大、带动性强的重大装备和终端产品,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,推动我市支柱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。

 

一、支持重点

 

1.我市创新型领军企业、“单打冠军”培育企业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,加快前瞻研究、突破核心技术、形成原创成果、储备中远期竞争力。

 

2.企业与宁镇扬高校院所优势学科强强联合,共同开展研发的项目。

 

3.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“万人计划”,省“双创”计划、市“金山英才”计划的创新人才和团队参与研发的项目。

 

4.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,国家和省级高新区、经开区,省级以上“双创”基地,市产业“三集”示范园区打造“一区一战略产业、一园一特色产业”。

 

二、申报要求

 

1.申报单位须为镇江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,资产经营状况良好,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以上,年销售收入1 亿元以上,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;建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(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中心、重点实验室),拥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,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。高校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。

 

2.项目为围绕高端装备制造、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核心技术、共性关键技术、升级换代技术,创新水平处于国内或行业领先。项目成果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,目标产品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产业带动性。项目实施期为3 年,在项目完成时,高端装备制造项目须完成样品、样机与系统,新材料项目须完成小试。同时,项目具有可预见的产业化前景,能提出可产业化的解决方案。

 

3.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,项目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2:1。

 

4.申报单位应立足现有基础,科学预测项目发展前景,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风险因素,合理制定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。

 

5.同一单位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本年其他科技计划类别项目的,将取消本次项目评审资格。

 

6.本次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不受在研项目限制。近三年存在应结未结、暂缓暂停、终止撤销项目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,不得申报本项目。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个项目,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。

 

7.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须出具信用承诺。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,一经查实,将记入信用档案,并按《镇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作出相应处理。

 

三、组织方式

 

项目采取会商申报方式,由各辖市(区)科技局、镇江新区科信局、镇江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。各主管部门在遴选项目基础上,经与市科技局会商后,再正式推荐申报。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镇江新区、镇江高新区、丹阳、扬中限报2 项,其他辖市区限报1 项。单个项目市拨经

费不超过1000 万元。

 

四、其它事项

 

1.申报材料统一用A4 纸打印,按封面、项目信息表、项目申报书、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(纸质封面,平装订)。其中附件材料需附企业营业执照、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、知识产权权属证明、技术合作协议、市级以上科技查新报告等主要材料。

 

2.联系方式

 

市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:周 竞  姜咪咪

 

联系电话:87056063

 

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:许定星  张 松

 

联系电话:80822812、80822815

 

附件 2:

 

 

 

2017 年度镇江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

 

 

1.高端装备制造

 

1001 高效储能重大装备:光伏(风电)智能储能系统、兆瓦级大型智能电网储能设备、高效复合型储能系统、能源微网系统,抽水蓄能电站关键装备,新型高能量密度、高功率密度、高安全性、大容量储能器件、设备、系统。

 

1002 新能源汽车重大装备:高效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,先进电机与驱动系统,智能化、网联化、轻量化关键技术,新能源汽车集成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,新能源汽车先进运营模式示范工程等。

 

1003 航空航天重大装备:大飞机关键部件、结构件,先进无人机整机,直升机、公务机关键设备,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,多电飞机技术,先进航电、飞控、仿真系统等。

 

1004 特种船舶与海工核心装备:绿色、智能船舶核心技术与装备,综合全电力推进、岸电、大功率推进变频技术等。

 

1005 清洁能源与发电重大设备:高转化效率光伏发电系统,大型发电机组,新一代核电关键装备等。

 

2.先进结构材料

 

2001 高性能合金材料:高温合金、高品质特殊钢、先进轻合金等先进结构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