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镇江市专利权
价值评估补助的通知
各辖市(区)知识产权局、镇江新区经发局,各有关单位:
为充分发挥专利权在投融资过程中的商业价值,引导专利权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,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权价值评估工作,现就2016年市专利权价值评估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补助对象
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进行专利权价值评估的企业。
二、申报条件
1、价值评估的标的必须是专利权;
2、企业需提供具有专利权评估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;
3、企业需提供缴纳评估费发票(复印件);
4、企业需提供专利权评估用于质押贷款或增资类等用途的佐证材料。
三、组织方式
由各辖(市)区知识产权局、镇江新区经发局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申报。
四、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
1、企业填写专利权价值评估补贴申请表(附件1),并附相关佐证材料(企业营业执照、评估报告书、评估费发票复印件、评估用途佐证材料等);
2、各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签署意见并盖章,将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镇江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,并提交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2)和相应的电子文档;
3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何 春、陈群峰;
联系电话:0511-80822819;
电子邮箱:kj80822819@163.com。